索契「索契畫廊公園飯店」網站隱私政策
-
隱私政策
索契畫廊公園飯店(個體經營者薩維列夫·葉夫根尼·亞歷山德羅維奇) 個人資料保護與處理政策(依據俄羅斯聯邦第152號聯邦法規)
一般條款 1.1 本政策依據2006年7月27日第152-ФЗ號《個人資料法》制定,規定索契畫廊公園飯店(以下稱「營運方」)對個人資料的處理程序及保障安全的措施。 1.2 營運方以合法、公平為原則,並保障資料主體的權利與自由作為其活動的首要目標。 1.3 本政策適用於營運方透過網站 https://sochigallerypark.ru/ 蒐集的所有用戶資料。
政策中使用的基本術語 (略,建議實際翻譯時保留完整定義,為節省篇幅,此處略去重複性詞彙,將在最終文件中完整列出。)
營運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3.1 營運方有權:
從資料主體獲取真實資訊;
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,即使資料主體撤回同意,也可繼續資料處理;
自主決定所需的法律、組織與技術保護措施。 3.2 營運方義務:
向資料主體提供關於其資料處理的資訊;
按俄羅斯法律要求組織處理流程;
對資料洩漏、未授權訪問等風險採取措施;
停止非法處理並依請求銷毀資料。
資料主體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4.1 資料主體有權:
知悉其資料的處理情況;
要求修正、刪除、不準確或非法獲得的資料;
提出市場行銷使用的限制或撤回同意。 4.2 資料主體義務:
提供真實資訊;
通知營運方任何更改。
營運方處理的資料類型
姓名、電子郵件、電話號碼。
經由網站收集的匿名數據(cookies、分析代碼等)。
營運方不處理敏感個人資料(如宗教、政治觀點等)。
資料處理原則
資料處理應合法、公平、透明。
僅限於特定明確目的,資料不應超出處理需求。
保證資料準確、更新與安全。
處理目的
提供預訂服務與通信;
執行與客戶的合同義務;
用戶授權後的行銷通知。
處理的法律依據
客戶資料卡、法律契約、法定義務。
用戶在網站填寫資料即視為同意政策內容。
資料處理條件
經資料主體同意;
為履行法律或合同義務;
出於合法利益且不損害當事人權利。
資料收集與保存程序
採取法律、技術、組織措施保護資料;
不會將資料提供給未授權第三方;
儲存期限為完成處理目的所需期間。
用戶可隨時發送郵件撤回同意。
資料處理操作
包括收集、記錄、儲存、使用、傳輸、刪除等。
保密義務
營運方及其員工須遵守保密義務,除非法律另有規定。
最終條款
如有任何問題,請通過 galleryparksochi@gmail.com 聯繫。
本政策無期限有效,直至發佈新版本。
現行版本可於 https://sochigallerypark.ru/ 查閱。
本翻譯僅為參考,正式法律版本仍以俄語為準。